拿起法律武器!海垦红华农场公司依法收回被占国有土地8月13日下午,在红华农场公司红专三队职工子弟王某权的龙眼园地里,一台挖掘机正在作业,36株龙眼树被连根挖起。这是临高县人民法院对王某权土地侵权案的第二次强制执行现场。经过两次依法清理地面作物,红华农场公司依法收回被占国有土地26.39亩。红华农场公司依法收回被占国有土地现场。据了解,王某权私自在自家旁边种植了甘蔗23.39亩,龙眼3亩,侵占国有土地26.39亩。自年红华农场公司深入开展农业用地清理规范工作以来,该农场公司工作人员反复多次对王某权进行了思想教育工作,但他仍拒绝与农场公司签订该块土地的承包合同,拒绝缴纳土地租金。为推进红专三队农业用地换(补)签合同和土地租金收缴工作,红华农场公司针对王某权的土地侵权行为,依法向临高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令被告王某权立即停止侵权,自行清除地面附着物,排除妨害,恢复土地原状。法院判决生效后,王某权依然我行我素,拒绝与农场公司完善土地承包手续,并且态度恶劣。为推进工作,红华农场公司向临高县人民法院报告,并申请人民法院对王某权的土地侵权判决案件,进行依法强制执行。红华农场公司依法收回被占国有土地现场。6月11日,红华农场公司、红华派出所积极配合临高县人民法院,对王某权种植的甘蔗进行了强制清理。当时,王某权种植的3亩龙眼树正在挂果,为了做到人性化执法,临高县人民法院决定等待王某权的龙眼树收果后再执行清理。该案件强制执行期间,王某权已悔不当初,但法不容情,以身试法必然要付出沉痛代价。该案件强制执行后引起了较大反响,起到了很好的教育和震慑作用,有效推动了红专三队乃至整个红专区农业用地换(补)签合同和土地租金收缴工作的开展,不少职工群众主动提出与农场公司签订换(补)签合同,并积极缴纳土地租金。截至目前,红专三队共收缴土地租金5.65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9%,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4.5万元,增加78.2个百分点。(红华宣传组)图片
红华农场公司供图编辑|余韶钰我就知道你“在看”
本文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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